憲餅傳奇 (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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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06:25 (unknown)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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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餅傳奇 (暫名)
+ 憲餅傳奇 (暫名)
*亂取名:constitute warrior, ninja
*腳本
(111 行未修改)
2017-07-01 15:19 – 15:19 (unknown) r0 –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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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餅傳奇 (暫名)
+ *亂取名:constitute warrior, ninja
+ *腳本
+ *像 Democracy 3 嗎
+ *還沒有具體想法,請貼參考連結~
+ *
+ *遊戲目的
+ 藉由模擬各種不同憲政制度下發生的社會事件,讓玩家達到沙盤推演身歷其境的效果,讓公民知道看似遙不可及的憲法實際上會對自己產生什麼影響,進而關注各項政府違憲行為、以及現行憲法不合理之處,帶動社會輿論,作為將來推動公民制憲的依據。
+ *有一個簡單範例嗎?我法律知識很差不知道實際上具體的影響會有啥... XD
+ *我也不知道……我來想辦法壓榨老師們生出一個範例好了
+ *用社會事件跟遊戲要模擬太難,因為除了憲法之外還有很多變數。那可以考慮限縮在「跟憲政相關的事件」例如「倒閣」「解散國會」「選舉」「對外談判」「部長任命」遊戲模式,遊戲呈現如果不容易,是否可考慮是WHAT IF的動畫對比。比方說回顧台灣大事,例如,馬王政爭,那在不同制度下會發生什麼事..
+ 可能的主題
+ *選舉制度相關
+ *中央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
+
+ 簡單範例(待補)
+
+ 可能的作法
+
+ *選了角色設定後,會進入對應的個人主線劇情
+ *e.g. 角色設定為生在總統制的社會,然後接下來在ECFA、服貿、佔領、貨貿…等事件中,各自會遇到什麼狀況
+ *劇本由法研所的老師們撰寫
+ *美術、game play 自由發揮,只要讓玩家達到沙盤推演身歷其境的效果即可
+ *看起來很像... 電子小說? XD
+ *這個好東西看來還沒有要出的意思: http://riotsimulator.org/
+ *The War of Mine 我還沒買,不過精神也值得參考?
+ *可能有點像…額,fafa 他們公司出的那種 game 類型,或許這種是最容易實做的?
+ *那就要推正反評價都有的雨港基隆了? https://www.facebook.com/RainyKeelung
+ *可是這種遊戲的互動性較受侷限。
+ *問了一下獨立遊戲開發者分享會的 Johnson Lin ,他提到:
+ *"如果要從遊戲的角度出發,還是得先想好玩法
+ *不然他們這種 team 比較有經驗或比較能參考的對象大概只有割蘭尾gamification
+ *執行上的方向在一開始就要確定,是要把無關遊戲的 concept 做 gamification
+ *還是要從遊戲出發,然後再包裝上議題
+ *兩個方向能做到的效果差蠻多的"
+
+ 參考連結
+ *別讓圖形不開心
+ *割闌尾V計劃
+ *Democracy3
+ *Riot
+ *雨港基隆
+ *Nomic
+
+
+ 01/24/2015 憲餅小松「預知佔領記事」
+
+ *遊戲設計的發想:以「避免憲政危機」的發生為目標,用「拆除炸彈」的概念來設計,並以「服貿爭議」作為測試各種政府體制(總統制、內閣制、半總統制(雙首長制)、國民黨準總統制、憲法本文制和憲法增修條文制)的行政立法關係。
+
+
+ 以服貿協議為例 (先給定服貿協定是條約)
+
+ 【總統制(美)】流程與狀況
+ *行政部門發動締約
+ *secretary of state授權談判
+ *u.s.談判代表進行交涉
+ *簽署條約
+ *總統將條約提出於國會; 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審查提出於senate
+ *[非憲法條文] 參議院可事前參與,並以同意/否決迫使總統改變內容
+ *Q.期中選舉、參院換黨?
+ *指派參議員成為談判代表
+ *行政部門締約
+ *[憲法條文] 參院2/3同意權行使
+ *得附條件、附款
+ *否決
+ *可否veto? 不可以 Art. 2. Sect. 7.
+
+ 參考資料:http://www.gpo.gov/fdsys/pkg/CPRT-106SPRT66922/pdf/CPRT-106SPRT66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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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本文體制】
+ *核心精神:國會優位
+ *相關條文:憲法第38、58、57、63
+ *流程:
+ * 行政部門發動締約&談判過程與立法院溝通(條約締約法草案第6條)
+ * 行政院會議議決(第58條)
+ * 立法院審議(第63條):事後參與議決
+ * Q.可修改內容?條件、附款?
+ * 行政院:
+ 1. 接受
+ 2. 覆議(第57條三款)
+ —>立法院2/3維持原決議
+
+ —>行政院辭職
+ —>行政院接受 —>總統簽署(第38條)
+ * Q. 可以不簽署嗎?(條約締結法草案:立法院呈請只能批准)
+
+
+
+ 【憲法增修條文體制】
+ *流程:
+ *行政部門發動
+ *談判過程與立法院溝通(條約締約法草案第6條)
+ * 行政院會議議決(第58條)
+ *立法院議決(第63條):可以修改內容?條件、附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僅規定透過二讀,但沒有規定表决權門檻是1/2或2/3. )
+ *行政院如覺窒礙難行,可經總統核可,提出覆議(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款第二項)
+ *立法院經1/2同意,決議維持原案 --> 行政院長不須辭職,只能接受。
+ *總統是否應即簽署公布?
+ * 爭議:憲法第三十八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 * 因為(1)總統直選; (2) 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不需立法院同意
+ * 所以總統的締約權變成實權,而非如本文的虛權。
+ *這種版本通常會爆炸。總統可以取代行政院院長,而且立法院的覆議會變成沒有意義,因為可以擱置簽署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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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內閣制】
+ *核心精神:行政主導、國會有限監督
+ *相關條文:基本法第59條第2項、聯邦眾議院議事規則第82條第2項
+ *流程:
+ *行政權在外議約
+ *僅基本法第59條第2項的情形,國會有參與和制訂同意法進行同意的權力。但依照聯邦眾議院議事規則第82條第2項,不得更改。但在例外情況可對部分條約條文進行保留。
+ *聯邦總統代表締約(基本法第59條第1項)。但可授權部會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