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政府網站標案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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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08:02 (unknown) 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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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政府網站標案規格
*問題懶人包
(82 行未修改)
2017-07-01 14:45 – 14:45 (unknown) r0 –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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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政府網站標案規格
+
+ *問題懶人包
+ *政府網站很爛的原因是標案規格太差
+ *標案規格差的原因是公務員不懂亂 fork
+ *所以我們要做一份適合現代的標案規格樣版或產生器
+ *勸大家看勤人包,才能完整瞭解問題全貌
+ *除了規格問題,事實上執行與驗收才是關鍵,許多專案的實際執行其實並未照著規格走,遇到比較壞的廠商就是朝減價驗收或礙於時限不得不收等;遇到好的廠商則是雙方配合走完程序,實際上實做跟規格是兩回事,但這個方向通常產出的東西會比較符合實際需求,因為寫規格的當下經常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系統分析,很多都是邊做邊改,而好的廠商就是那種願意配合修改的,雖然當下那個案子可能賠本,但後續其他案子慢慢補回,這種情況大概不適合現金週轉需求高的小公司。
+ *覺得還是回到 https://g0v.hackpad.com/u8CNOxAvvvF 的 政府軟體開發方式多元化 討論,軟體的產生應該是漸進的、持續整合開發的,以專案方式切割註定會存在許多風險。
+ *已知是如此。
+ *標案規格程序一天不改善,就存在著運氣依賴廠商優劣,自由解讀規格的可能。而全台灣並沒有多少廠商可以把壞規格做成好的,這也造成了目前絕大多數政府網站偏向不好的印象。
+ *下面提出一個觀點:規格設計標、工程標分開進行的可能性。畢竟開發網站規格就是一門政府需要向民間求助的專業,不太可能讓公務人員在短時間內開出正確的規格。最終期望是「標案規格」本身是來真的,去除應付了事的 paper work 以及依賴機率很低的優良廠商。
+ *另一個角度:好的標案規格,也能讓不那麼ok的廠商,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目前行政院裡面也有這樣的希望)至少執行驗收階段必須能達到標準,而這個標準,必須由哪個單位來制訂?就是目前的主要問題。
+ *提個親身經歷
+ *在驗收會議時,決定要做網站的長官又提了一堆新的想法,然後承辦人就說本來就是那個意思,要求重新調整、加入相關功能。而承辦人似乎對這很有經驗,之前的文件都是已讀不回,造成整個專案完全是甲方想什麼時候改東西都可以(可悲的服務業心態?)
+ *以上經歷看似與這坑無關,不過甲方、乙方對網站標案規格的心態不改變的話,再好的標案規格規範也無效。因此,這份標案規格規範/程序中也許要考慮明訂雙方的責任義務(例如應該要有幾次進度說明,甲方收到時幾天內應明文回覆疑點、同意程度)。
+ *目前需求
+ Github https://github.com/g0v/g0v-tender-builder
+ *裡面有一份 2009–2010 總統府網站需求,需要有人將裡面的 ref/doc 轉為 md 檔案
+ *需要更多案例研究
+
+ *問題完整勤人包
+ *政府的網站很爛(這大家都知道了)
+ *大部分的政府網站比民間、商業網站設計還要差、功能也不合理。
+ *故不是民間廠商、承包商的問題。
+ *原因極可能是「標案規格」本身就太爛,以下舉例:
+ *標案規格普遍綁「作法」而不是綁「目的」
+ *但偏偏「作法」容易過時、作古,所以網站也作古。
+ *舉例來說:
+ *系統架構多半想放中研院之類的點,但 Server 都相當老舊且只有 M$ Solution
+ *要求使用JAVA或IE Active等指定技術
+ *原始碼要交光碟(光碟並不是良好、安全的儲存媒體!)
+ *指定要有PDA版(什麼年代?)
+ *資安測試方法愚蠢且不符合需求
+ *未考量到開源軟體原有之授權方式
+ *因作法古老,導致成果僅達到能用,而不是方便的程度。
+ *使用者故事敘述篇幅過少,導致成果僅達到能用,而不是方便的程度。
+ *含有相當多不必要的流程,舉例:
+ *即使沒有資安疑慮的網站仍照做資安測試,排擠原設計與工程預算,即影響品質本身。
+ *政府網站只靠 g0v 砍掉重練真的太累了(?)
+
+ 網站開標常見流程
+ *(誰)決定要做一個網站,這個(誰)也沒上過太多網站。
+ *倒楣的公務員被委派生出一份標案規格,通常會遇到以下問題:
+ *公務員本身不懂網站開發的可能性很高
+ *尋找舊有的、不知道規模是否適合的標案規格書
+ *fork 下來改標題
+ *因為不確定規格是否能順利完成,開始找民間廠商 review
+ *特定民間廠商可能將標案規格修改為只有自己能做的規格(?)
+ *標案公告
+ *規格本身已爛、無目的
+ *認真的廠商無法認真投標,普遍吸引以謀取利益為主的次級開發公司
+ *次級開發公司再外包給民間其他公司製作
+
+ 目前狀態
+ *政府也想把網站做好,只是一直不知道找誰做才能做好。
+ *分析後看來不是沒有廠商可以做好,而是標案規格本身就有問題。
+ *有問題的標案,吸引有問題的廠商。
+ *相反來看:好的標案規格,即使吸引到能力不足的廠商,也會逼迫廠商符合規格而提昇水準。
+ *規格本身應該由「規定作法」改為「規定目的」。
+ *插一下話,這可能要先定義清楚政府為什麼要做網站?網站可能只是某個KPI,佔整個計畫的比例是多少?這樣就能理解為什麼政府做網站的態度是這樣了。
+ *
+ 可以解決的方法?
+ *因為公務員最喜歡(或只會) fork
+ *所以有一組大至標準的標案 template 給公務員 fork 就可以將全台灣政府網站提升至 60 分...
+
+ 永久解決方法
+ *成立指導單位(並非成立中央單位處理標案)
+ *http://www.giast.org.tw,但只負責採購文件公告前的審查與修正,不參與規劃與需訪流程
+ *GIAST 的網站本身就有點恐怖,信任感低
+ *可以說資O會...
+ *最近幾年來也沒有體會到有 GIAST 單位的優點 XD 才會開坑...
+ *我贊成開這個坑,實際執行確實不少困境,但很有需求
+ *定期替接觸網站發包的公務人員上課
+ *國外類似的單位
+ *https://18f.gsa.gov
+ *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government-digital-service
+ *TO-DO
+ *doc 轉 md
+ *規格設計標與工程標是否分開?
+ *標案章節規劃
+ *使用者故事示範
+ *驗收流程、方法
+ *規格模組化:針對標案規格區分硬體或雲端運算層、作業系統及系統軟體層、應用軟體層、前端...提供建議文件模組,讓公務員可以模組化整合,集中在業務流程的需求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