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v 開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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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 | 作者 | 版本 |
|---|---|---|
| 2017-07-03 08:07 | 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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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0v 開票中心
全民監督各開票所開票情形
*介紹你的黑客松專案,讓想加入的人可以快速地理解她
(175 行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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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1 15:28 – 15:28 | r0 – r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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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監督各開票所開票情形
+ *介紹你的黑客松專案,讓想加入的人可以快速地理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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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請見:空白模版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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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解決的問題
+ 專案說明
+ 有鑑於2012年總統舉疑雲 , 為了得知各投開票所所得結果是否與中選會公布結果相同?因此成立此專案,讓全民可以除了可以參與開票(現場唱票、驗票)外,還可以參予"統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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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有類似專案
+ Code For Tomorrow的開放食庫專案,有一個crowd sourcing手機上傳食品標籤照片,並在server採工人智慧辨識匯整的系統,可以修改以適合此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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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專案
+ (衍生自某專案/衍生出某專案/API串接自某專案.)
+
+ 授權方式
+ (程式碼部分如 MIT/BSD /文件部分,如 CC-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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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資料
+ *第13任總統副總統及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名稱及地址一覽表
+
+ 相關討論串:
+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topic/g0v-general/8QbkcDylSCI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g0v.general/permalink/613737798702630/?stream_ref=2
+
+ 界面參考:
+ *http://www.chinatimes.com/vote/municipalmayors/county/100
+
+ 選罷法及投開票所現況相關參考
+ *選舉罷免法58條,民100年修正:
+ *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由選舉委員會派充,
+ *辦理投票、開票工作。
+ *「前項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
+ *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
+ *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 *選舉罷免法59條: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監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
+ *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由選舉委員會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 *監察員依下列方式推薦後,由選舉委員會審核派充之:
+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僅由推薦候選人且其最近一
+ * 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
+ * 政黨,於各投票所推薦監察員一人。
+ *二、其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由候選人就所需人數平均推薦,但經政黨推
+ * 薦之候選人,由其所屬政黨推薦。如指定之監察員超過該投票所、開
+ * 票所規定名額時,以抽籤定之。
+ *三、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與其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
+ * 舉行投票時,依第一款規定推薦。
+ *候選人或政黨得就其所推薦之監察員,指定投票所、開票所,執行投票、
+ *開票監察工作。但投、開票所監察員不得全屬同一政黨推薦。
+ *除候選人僅一人外,各投票所推薦不足二名之監察員時,由選舉委員會就
+ *下列人員遴派之:
+ *一、地方公正人士。
+ *二、各機關(構)、團體、學校人員。
+ *三、大專校院成年學生。
+ *監察員資格、推薦程序及服務之規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根據南投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來舉例(根據選罷法訂定的細則)
+ *第五十八條 投票所除選舉人及第十九條規定之家屬外,非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標誌之人員不得進入。但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不在此限。
+ *公投盟的朋友曾當過監委的例子,可以理解,監委小組報給中選會的「現場數字」還有一個無法監督到的點!
+ *他們報告給中選會的時候是不需要在全民面前的。那到底民間監督系統準確,還是監督委員準確,哪一個才是法定,這是問題啊!
+ *所以 正式監票員 手上那張有效的數字單 才是我們最好的依據
+ *所以所以要找正式監委來加入才有用囉?
+ *正式監票員 可以拿到一張 有法律效力認證的 副本
+ *我的意思就是要說,監委在撰寫要傳去給中選會的那一張,不是公開在全民面前寫的,你根本不知道他手上那張寫多少,因為你進去他寫的時候的那個房間,是違反細則。請參考各縣市的選罷法細則
+ *我的意思是要說 配合這個開票監督 要同時籌組3萬4千位 我們的人 擔任合法的監票員
+ *有三萬四千位,具有公務員及老師身份,又是g0v的人?
+ *不用公務員與老師身分 那些是政府的選務人員..... 只要20歲以上 又是這個行動的人(不見得是GOV)
+ *原本我們已經有人在籌組 也一直盼望GOV來幫忙 網路通訊統計的部分
+ *那可以請教一下合法的監票員是合選罷法或是各縣市施行細則的哪一條嗎?不希望這些人到時候被視為違法,又被強制驅離
+ *在上面了
+ *我瞭解了,先前與律師的討論,瞭解到實務上政黨與候選人也會優先推薦監察員是公務人員或老師,也就是跟監察主任是一樣的 ,或是相關人士,總之不會是路人都可以。在我的認知這樣的機制,絕對有機會出現人為的問題。那如果政黨與候選人願意大量推薦非相關人士,或是一般民眾也可以受到他們的推薦當監察員,並且都願意加入這個計畫,並且實際進到他們私下傳資料給中選會的那一刻,並且拍照,那確實是可行的。
+ *就我知道,連民進黨也沒有能力湊足3萬4000名監票員 (或是1萬7000名)... 過去多次選舉都是在沒有監票員的情況下開票
+ *我們需要在縣市層級有律師團,當判定有效票無效票有爭議,需要律師馳援....
+ *所以我們要利用的,是候選人派的那一席,或是爭取到公民團體如何能夠參與(這些法規不是不能改)
+ *
+ 法律部分還有問題要解決:
+ 沒有百分之五的政黨推薦的候選人不能派監票員 這一點 我們會從政治部門去爭取
+ *這一點又是扼殺小黨的設計 但是有跟柯文哲那邊聯繫 他會是無黨參選 竟然不能監票?? 藉此訴求來修法
+ 全國有一萬七千多個投開票所
+ 每個投開票所 依法可派 有一個外部監票 一個內部監票
+ 監票員必須是該投開票所的 不然就會放棄投票權
+
+ 不准照相
+ *(dolphin問:請問不准照相是指連最後的計票結果,民眾也不能拍嗎?)
+ *ANG回答:監票人會拿到一張開票結果 那是有法律效力的 拍這張
+ *(dolphin問:那民眾可以拍現場開票結果(寫在黑板或某種東西上的)嗎?這個比較有實際的證據效果,而且在現場拍完這個就閃人,似乎也比較容易拍攝成功)
+ *ANG回答:我不確定,如果規定不行,也可以爭取看看....
+ *dolphin 問:好怪哦,明明選罷法施行細則33條說開票過程要公開,那又為什麼不給拍開票結果啊?
+ *ANG回答:是基於投票秘密,不得攜帶照相手機進入....所以說 其實還是有空間可以修改
+ *dolphin:原來是不能帶手機進投(開)票所的關係啊,不能帶手機進去,自然也就不能用手機拍下任何投(開)票所裡的東西了!
+ *dolphin自我回答:依選罷法第65條第3項「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同法第57條第4項規定「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依投開票報告表宣布開票結果,除於開票所門口張貼外,....。」也就是說手機不能帶進去的地方是「投票所」,而投票所在投票完畢後即會變成「開票所」,自然也就不再受到第65條的不能帶手機進場的限制,而且門口也要公佈門票結果,所以即使不進開票所也能拍到最後的開票結果。
+ *(dolphin問:監票人拿到的這個開票結果,是哪個時間點會出現啊?現場開票完就會有嗎?)
+ *ANG回答:最後的最後 就是投開票所統計結果 要送去縣市選委會 需要監票員認可
+ *ANG補充:因為是七合一選舉,所以等全開完會很慢... 如果我們只在乎縣市長 縣市議員 不在乎里長 那就會有得等
+ 監票主要工作是 判斷有效無效 以及 計票正確與否
+ 開票最後 會有一式多張的 投開票所的正式數據單 需要監票人簽名
+ 其中 一張送到縣市選委會統計 一張監票人保管(我們用這一張來工作)
+
+ 選派監票人 全國三萬四千人 兩人一組
+ 兩隻手機APP 雙認證 同一個投開票所數據 + 開票單拍照上傳
+ 跟中選會平行開票
+ APP還需要:監票人已到打卡功能 以及問題求援 ....
+ 這三萬四千人 會被派[回家] 去投票+監票 因此 先前組織工作 也很重要
+
+ 目前已經有人準備籌組多層次營隊 籌組3萬4000位青年人參與監票
+ 除了我們組訓外 也還要接受政府的組訓
+ 另外 整天監票可以得到1700酬勞+500車馬費 這是政府付的
+ 也有討論可以捐出來另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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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開票系統OK 會有政論雜誌的選舉網站以及 有線新聞台配合我們的數字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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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拉雜雜 先說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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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案目前狀態
+ (構想 / 規劃 / 雛形 / 實作)
+ 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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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標與功能(要如何解決)
+ 預定功能
+ *手機拍照開票結果
+ *依選罷法第57條規定,開票結果會公佈在開票所門口,主要拍這個開票結果,如果可以的話就拍開票場內的開票結果,再可以的話就拍監票人手上那張有簽名的開票結果。
+ *如果該開票所的開票結果很小張,或是燈光暗或是寫得很模糊,數字就自己填,但後續要有人將這手填數字跟官方數據做 double check 的動作。
+ *1.不知道現行手機能夠邊錄中拍的功能有多普遍? 讓能夠支援的民眾現場實拍回報至APP,影片就留存。
+ *2.人民驗票機制,就回報至APP的實圖,選取候選人,並驗證(類似OCR?)
+ *沒有啦 一般OCR講的示沒有啦 一般OCR講的是電腦自動去判斷圖,然後抓出文字來 不過你說的也部分對 就是拍圖 然後人工辨識 有點像wiki那樣,大家都可以改那個數字,但是圖片都要放在上面/ 如果有人要故意亂調數字,可以監控數據如果前後版本差太多就標示為異常要手動檢查
+ *? 不是圖放上去,讓民眾判讀這樣嗎? 所以是不同概念? 就是…「文字遊戲」的那個介面吶?不同嗎? sorry~XD 這有點技術門檻…呃… ,好像有點懂?!
+ *也許可以直接透過縮時攝影軟體進行記錄,只是得找個地方統一放這些記錄結果,感覺資料量不小
+ *上傳照片至Server
+ *Server可以自行判斷是哪個投開票所的結果,並做統計
+ *如果不自動統計,則採群眾外包的方式,由民眾自行填寫並附上多人的照片佐證
+ *統計總結果並使用儀錶板方式,公布各選區結果資料
+ *若有開票所無人拍照,則採用官方數據
+ *系統應該有開放登記的功能,針對沒有回報的開票所系統發Notification到附近使用者的手機請他幫忙回報
+ *mobile app 端有能讓使用者輸入較遠的開票所照片裡資料的功能。(例如使用者在台北時就秀其他縣市開票所的照片,讓他能手動輸入讓照片裡的資料並將文字資料傳回 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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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定使用者
+ *智慧型手機使用者
+ *拍照而已應該沒有年齡限制 ,熱血幼~老年人都可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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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求協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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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與成員
+ *NeedsWriter: 需要文案幫手(撰寫基本資訊、報導專案etc)
+ *NeedsDesigner: 需要介面設計
+ *NeedsData: 需要資料(擷取、清理)
+ *NeedsTech: 需要技術支援(程式、架站 etc)
+ *NeedsProcess: 需要幫忙設計作業流程
+ *NeedsTalkingToRealPerson: 需要有人幫忙和其他機關聯絡
+ *Android Developer : Cognos Chen
+ *iOS Developer: Dolphin Su
+ *Back-end Developer
+ *Front-end Developer
+ *法律諮詢
+ *設定成 project registry 中的 tags,需要幫忙的會自動 promote 到 g0v project h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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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作細節(非技術背景可跳填)
+ 協作工具
+ *github repo:
+ *hackfoldr 工作資料夾網址:
+ *google drive 共用資料夾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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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度與 to-do
+ *僅供參考
+ *product planning(recommanded procedure from justin lee / 李易修)
+ *strategy
+ *scope
+ *structure
+ *wireframe
+ *visual
+ *web front-end
+ *web back-end
+ *ui / visual design
+
+ *成果展示(規劃文件、雛形/草稿、原型/初稿、正式發佈/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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