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v Dev Policy | 零時政府開發政策

最後編輯:2017-07-03 建立:2017-07-03 歷史紀錄

 

ET B成為 g0v 專案的條件

  • 如果是軟體開發專案,必須採用任何一種 open source 授權
    • 只要開源,營利專案也可以成為 g0v 專案
    • 程式碼可以放在自己的 github 個人帳號,也可以放在 g0v 組織帳號
    • repo 裡建議放 g0v.json 檔案,以利程式自動抓取專案資訊放到專案列表中,雖然這並不是必要的
  • 如果是內容創作專案,必須採用任何一種 creative commons 授權
    • 為了符合開源精神,可編輯的原始工作檔案(psd、ai、aep、band…)必須一併釋出
    • 建議將釋出的檔案放在 g0v 共用的 google drive 資料夾,以便將來整理至授權中心
  • 期望專案主旨不違反以下精神,雖然這並不是必要的
    • 支持 open government data、資訊自由
    • 支持公民基本權平等
    • 支持…

 

不能成為 g0v 專案的情況

  • IPA C非開源專案。
  • ET B違反自由、平等、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專案(?)
    ET Blue宣揚歧視的專案是否能成為g0v專案?例如反對同志平權,或者打壓台灣國家主權等
    Audrey Tang普世價值不易衡量,如法規亦毒氣的授權雖然開源,但是具爭議性,也許正面列舉充要條件即可,這一節可以省略?
    ET Blue已標記為省略 XD

 

成為 g0v 專案貢獻者的方式

  • 可以聯絡專案窗口,彼此討論有哪些適當的坑
  • 如果是軟體開發專案,也可以衝 github 直接 fork 程式碼、提出 pull request
  • 如果是內容創作專案,也可以衝 google drive 直接 fork 工作檔,建立自己的作品資料夾

 

外部商業 / 政府 / 非營利組織和 g0v 一起開發的方式

  • 依主導權
    • 邀 g0v 貢獻者主導開發:來黑客松提案,看有沒有人願意跳坑,專案方向由開發者自行決定
      • 這是一般最常見的合作模式
      • 優點:自由、快樂、超展開、充滿驚喜
      • 缺點:無法預測會發展成什麼樣子,也不一定會有人跳坑
    • 共同開發:開發過程中,雙方一起討論取得共識並執行
      • 範例:404失蹤兒專案
      • 優點:開發出來的成果組織本身馬上可以使用,不需要額外的轉換工作
      • 缺點:如果組織本身有時程壓力,g0v 貢獻者不保證能夠配合。如果對專案發展的方向產生歧見,g0v 貢獻者不保證會持續投入開發,也可能會自己 fork 出另外的版本。
    • 邀 g0v 貢獻者參與組織主導的開發:
      • Chia-liang Kao當然也是可以花錢請 g0v 相關專案貢獻者進行開發、設計等等,只是可能會依照最終授權而有不同的收費標準
      • 如果專案主導者超有個人魅力,也許可以成功說服個別貢獻者接受這樣的方式
      • 優點:可以很符合主導者的需求
      • 缺點:如果主導的人不是超有魅力,很可能找不到人跳坑。由於專案仍是開源的,同樣無法保證 g0v 貢獻者會持續配合,也可能 fork 出另外的版本

 

  • 依源碼授權
    • 部分 open source
      • 開源和非開源的程式碼分開來放
    • 延遲 open source 的時間點
      • 在尚未 open source 前,視為一般私人專案
      • 在尚未 open source 前,如果想邀請 g0v 貢獻者參與,依一般私人專案的作法和個人簽約

 

取用 g0v 的開發成果

  • 應用在開源專案
    • 只要遵循授權即可取用程式碼
    • 如果需要向原開發者諮詢技術細節,可以直接上 g0v irc 或 github 發問
  • 應用在非開源專案
    • 只要遵循授權即可取用程式碼
    • 如果需要向原開發者諮詢技術細節,可以個別聘請開發者為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