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aiwan.tw 網站文案

最後編輯:2017-07-03 建立:2017-07-01 歷史紀錄

AUDREY T上層:vTaiwan.tw 行政院法規線上諮詢系統

    Audrey Tang草稿 (CC0),請不吝修正文字、加上評論,感謝!m(_ _)m
    Pofeng Lee:+1:
    Pofeng Lee有沒有考慮再另一頁說明一下 函釋 , 法規命令 , 法律 的不同 ?
    Pofeng Leeeg: 行政程序法的法規命令 (好像) 要送到立院備查 , 得審查
    Pofeng Lee有點怕鄉民把, 行政程序法的法規命令 和 法律 弄混
    che wei liu絕對會弄混的XD
    Audrey Tang來cue孟楠來寫
    Audrey Tang太好了,請直接在最前面加上一段即可

 

    AUDREY T為何參加

 

BESTIAN T法規討論,就是影響我們生活方式的公民參與。

 

當政府與人民對政策或法律出現意見落差,除了公聽會和街頭運動之外,又缺乏有效溝通的管道時,社會氣氛便趨向緊繃與不信任。

 

AUDREY T而我們必須意識到,每個人都有參與法規制定的權利——且行政機關有責任關注!

 

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必須公告載明這些事項:

 

  • 訂定機關之名稱
  • 訂定之依據
  • 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 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

 

行政機關「得以適當之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而 vTaiwan 是一個新的嘗試,讓大家更容易參與

 

在這個網站上,任何人都可以對法規制定機關提出的「背景資訊」和「草案條文」提出評論。

    羅佩琪第一次來的人可能會看不懂「主要內容」指的是什麼。(我其實也不太確定,是指第一階段提問時所整理的那些資料嗎) 或許改成 "法規背景資訊" "背景資料"之類的?
    Audrey Tang是的,已修改。

 

您甚至不必是中華民國國民,也不必有投票權。

法規制定機關必須閱讀您的意見,並在做出最後決定之前考慮這些意見。

    羅佩琪雖然是小事XD 但延續上一句,我覺得把"公眾意見"改成"您的意見"比較有延續感,且比較切身。個人意見僅供參考XD
    Audrey Tang:+1: 已修正

 

一旦法規制定機關決定推行新法規(無論是作為最初草案,或包含部分變更),就必須解釋原因,並說明:

 

  • 從 vTaiwan 網站上收到了哪些評論
  • 回覆評論者提出的問題或批評
  • 解釋為什麼沒有採納某些建議

 

要提供對法規制定的有效意見,可能需要先做點功課。(請按這裡來看看「如何發言」。)

 

但是,如果某項法規的提議對您非常重要,那麼做些功課是很值得的。即使法規制定機關最後不一定會做出如你所願的決定,但是必須要考慮您的想法。通常,你將能夠從制定機關的解釋中明白這樣做的理由。

 

你在這個過程中有發言權。所以,請讓我們知道您的想法!

    羅佩琪不是修改建議,可能也不是這份文件要寫的。但我覺得未來網站的某個部分可能要具體寫清楚,像「請讓【我們】知道你的想法」這種句子中的【我們】是誰,就是政府嗎?這個網站的營運團隊是誰、跟政府的關係。
    che wei liu提問:參與者所貢獻的內容,其授權條款說明,是否在此網站文案中處理?
    羅佩琪了解這個網站對政府的實際影響性,應該也會影響大家願意參與的程度。(這是一些公民會議很常被質疑的,我講了那麼多,但你們有辦法影響政府嗎。而這正是vTaiwan的優勢,因為是跟政府合作 (合作這個詞精確嗎,還是可以直接說這就是政府跟g0v共同成立的?),總之表明政府有promise會具體參與跟回應,我覺得這滿重要的 )
    che wei liug0v 比較像是打造此工具平台,鼓勵「機關」以此平台進行公眾意見彙整與蒐集,覺得與〝合作〞一詞有所不同。實質來說 g0v 與每位參與者一樣,目前無法影響「機關」的作為與表現。
    Audrey Tang具體來說,是行政院委託資策會科法所建置 vTaiwan 計劃網站,其中的討論平台由 jaclyn 提案,運用 g0v 社群模式建置。各機關是就特定法規案件來 opt-in 參與,參與就表示有 promise,但只限於有放上此平台的部份(當然希望如果運作順利,會有更多機關和法案願意採用此平台)。

 

    AUDREY T如何發言

AUDREY T行政院制訂法規草案,與立法院經過委員會、院會三讀通過修訂的法案的差異在於,行政院不是以多數表決來決定。

 

BESTIAN T行政院處理問題的方式,是先研究問題、收集資料,再利用專業知識、經驗和良好的判斷力,找出一套全面性的最佳解決方案。因此,寫出有效意見的關鍵,在於需了解行政院法規制定的程序。

 

AUDREY T這表示,如果要讓您的發言具有影響力,不只要說明機關「應該做什麼」,也要說明「為什麼」。

 

您可以提供最新資訊、個人相關經驗,或是具體可行的想法,這比上千個「我就是贊成」或「我就是反對」的留言,都要有用多了。

 

所以,要如何寫出有價值的意見呢?

 

請用一些時間了解,行政機關實際提議了什麼,以及為什麼提議:

  • BESTIAN T
  • AUDREY T機關試圖要做的是什麼?試圖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這個提議會取得想要的效果嗎?
  • 機關依據的是什麼資料?這個資料是否正確?是否機關遺漏了一些重要事實?
  • 機關預估的成本和未來效益是什麼?有遺漏什麼東西嗎?
  • 什麼問題是機關希望評論者回答的?

 

請專注於會直接影響您的、您了解的、或是您有經驗的部分來發言。

 

請分享您意見背後的背景知識,如果可能的話,最好是附上來源出處。

 

請詳細說明,最好是給出具體的例子。

 

請提供任何您知道的資料,至少告訴我們哪些種類的資訊是重要的。

 

請清楚地表達您的看法、顧慮,或想法。

 

BESTIAN T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說明不好懂,也可明確指出模糊之處,好讓行政機關改良說明文字,使其他參與者更好理解。

 

AUDREY T請專注於主題。

 

無論您是否同意擬議中的法規,請說明您希望機關做出哪些修正。

能夠幫助機關達成它的任務的意見,是最有力的。

 

所以,請務必詳讀置頂文章,瞭解法規本身的目標、需求,以及限制。

在建議如何改進提案時,請清楚表明您已經考慮過哪些利弊得失。

 

任何問題,幾乎總是至少有兩組對立方,機關常常需要兼顧許多不同的目標(如消費者保護、費用、執行效率等)。表明您了解這些,會使您的考慮更周全、更被重視。

 

即使已經是個很不錯的提案了,也往往可以變得更好。您可以協助機關改善其運作。

如果您認為該提案很差,或許有辦法可以讓它變得不那麼糟糕。有時雖然大方向已經確定,但機關仍可依照參與者的意見,在執行面上考慮得更周詳。

 

如果您不同意其他評論者或機關的意見,請有禮貌的說明為何不同意,而非流於情緒化的批評。

機關應該將所有的意見納入考慮。如果您只是攻擊或忽略跟您意見不同的人,您將無法協助機關釐清為何它應決定這樣做或那樣做的理由。

BESTIAN T不要嘲笑、挖苦、人身攻擊。這對機關沒有幫助,而且您很可能會違反網站的使用規範。

 

AUDREY T即使您認為該提案不是一個好主意,但該部會的工作人員都非常努力地工作。您可以肯定他們的用心,並提供他們更好的方向,而非為了改變他們的想法,而侮辱他們或他們的工作。

 

BESTIAN T請相信參與者都能閱讀完整的討論串,不必重複張貼您已經寫過的內容。如果您能在別人的論點上再加點內容,讓它變得更好的話,那麼請回覆他們的意見,並加上自己的想法、原因或資訊。

 

AUDREY T如果您單純只是認同某個論點,可以為它按「讚」。這讓您成為討論的一份子,而不用再說一次一樣的東西。

 

請了解什麼是各部會可以做的,還有不能做的。

行政院作為一個整體雖然很龐大,但各部會的權力都是有限的。

 

對於須立法院才能修正的法律案,行政院所屬主管該法案的機關,必定會在立法院主張機關立場(包括有採納的 vTaiwan 意見),並與立法委員、各黨團溝通協調,尋求行政、立法雙方都能接受,最適切的方案。而如果最終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行政機關無法接受,則以覆議程序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2條)。

    羅佩琪上面這句話我不太理解,我以為vTaiwan是在處理ˇ行政端的草案,上面這句的意思是出了行政院送給立法院後,行政院就無法做任何回應嗎?(如果是前述意思,可能要寫得更清楚,或許改成" 對於已送交立法院審查的法案,行政院的部會無法做出任何回應 " 之類的)
    che wei liu看起來,應該要更主動說明 vtaiwan 所經手處理的,是行政院內部可以決策定案的法規 (有專業用詞嗎);涉及立法院審議程序的法規,可以給一個傳送門?
    Audrey Tang希望我的修訂有回答到樓上兩位。另外目前立法院的協商皆須錄音、紀錄、刊登公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1條
    Pofeng Lee法規命令的位階低於法律, 有些大問題, 必須要修法, 就沒辦法用法規命令處理
    Pofeng Lee雖然行政院可以提案修改法律, 但是以現在立院的狀況, 很難通過法案, 所以這個平台的目的應該是, 在不修改目前的法律框架之下, 讓大家參與行政院法規命令的制定
    Pofeng Lee法規命令應該只要送立院備查就好了, "得"審查 (不一定要審查)
    kiang過去相關法規制定的詬病是利益團體遊說, vtaiwan 如果無法呈現這類遊說資訊,討論也許會顯得偏頗,但 vtaiwan 有辦法讓那些私下遊說過程放到檯面上來嗎?
    Audrey Tang我也承認目前遊說法並未徹底落實,但vtaiwan更能讓無法組成i或參加interest group的民眾,以個人身分透過網路直接表達意見。(話說,組織利益團體遊說,成本也很高XD)
    Pofeng Lee台灣有遊說法, 但是大家都沒登記, 如果被關說人不舉發, 大概很難知道有哪些人去遊說 ::smile:
    che wei liu內政部遊說法資訊專區資料、國家發展委員會 法規鬆綁建言平台國發會法制協調 ...等。可以作為第一階段,預設的盤點工作,挑出與議題相關的建言與遊說意見 (促成這些資料以 open data 方式提供?)
    Pofeng Lee:+1:
    Pofeng Lee

 

我們會盡量為大家介紹有關法規限制或需求的資訊。如果您對於某部會能夠(或不能)做些什麼有疑惑的話,請向我們提問。

 

標示「♡」的意見是版主「推薦」作為有效意見的範例。沒有哪個意見是十全十美的,但版主會盡量挑出符合本頁所描述精神的發言。

vTaiwan 版主團隊是中立的。我們對於各部會的提案,不採取支持或反對立場。

因此,我們在「推薦」有效意見範例時,著重的是良好的討論態度,而不是發言內容的立場。

 

    羅佩琪最後一個小意見(→鑽牛角尖文字人):通篇大多是用「您」,但是第一段又用了幾個「你」,看有沒有想統一一下,文句調性會比較一致。
    Audrey Tang已統一成「您」:rainbow:

 

    羅佩琪整體來說我覺得滿清楚的~ 辛苦啦
    che wei liups. 看著口白式的文字,不禁就很想看到一分鐘介紹影片XD
    Audrey Tang真的,要幫忙錄一段嗎?XD
    che wei liuex (相似度 99%,不過有點暴民口吻) 影片→ Madison is a free online document-editing platform that lets you comment, ask questions about, and suggest changes directly to legislation as it’s being written. (介紹)

 

    雨蒼 林我想問,是否可以提供「訂閱通知」或甚至「訂閱關鍵字」的功能?
    Audrey Tang要。Discourse 應該有內建此功能,界面要設計一下。

 

    Anthony Liu請問可以請行政單位也將合法關說的部份公告出來與網路上的意見可以做交互的討論嗎?
    Anthony Liu

雨蒼 林如何使用

 

因為圖多,所以先用Google docs做編輯,請大家幫忙修改。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qR3gJ03Q-6KzWbG6g62XT0Aw60152tLJRLlUkLHq1fg/edit